浏览:251 日期:03-02 09:07
各教(助)学点:
根据校学位办安排及《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报送及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9年1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教及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 申报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补考合格按60分计算);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
3、学位外语水平合格:
(1)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②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60分及以上;
③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④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⑤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6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达60分及以上;
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③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日语)”,成绩60分及以上。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5、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未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者。
6、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7、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 递交申报材料及时间:
1、纸质版材料目录:(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2张(照片要求见附件1);
(3)“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2,须经就读单位经办人审核、签字);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见附件3);
(6)本科阶段成教生成绩单或自考生学籍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就读单位公章);
(7)毕业设计(论文)及“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意见表” (见附件4) 或“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意见表”(见附件5)。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及格式必须符合规范,所有签名不准打印,答辩意见表填写规范并加盖就读教(助)学点公章;
(8)学位外语水平证明(下列之一即可):
①“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本人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
③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或“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证明 (提前联系自考办李老师办理);
④“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⑤“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9)本人手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个人签名”处加盖本人指印。
2、电子版材料目录:
(1)“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要求见附件1,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注意: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版发送时请采用“附件”的方式,切勿粘贴到正文!邮件正文请留本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3、申报时间及地点: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于3月23日-25日上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成教高老师:478364270 @qq.com;自考李老师:46288671@qq.com。
成教生:成教科 高老师(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九教D区,09502办公室,028-84616180)
自考生:自考办 李老师(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九教D区,09403办公室,028-84612006)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docx、照片要求1.docx
附件2.docx、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docx
附件3.docx、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docx
附件4.docx、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附“论文封面模板”及“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意见表”)4.docx
附件5.docx、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附“论文封面模板”及“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意见表”)5.docx
附件6.docx、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6.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2月24日